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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校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力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着力提升我校科研创新能力,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学术成果产出,形成夯实的学科基础和可持续发展的科研力量,学校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办法(试行)》,将启动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一)创新学校科研组织模式,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有组织科研,拓展新的研究领域,增强团队研究的能力,培育一批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为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研人才做好储备。

(二)坚持需求导向。团队应坚持围绕地方经济、历史文化、学术前沿与全面服务自治区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求,突出优势特色领域,充分体现团队研究在若干领域的前沿创新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性。

(三)坚持动态管理。在建设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考核验收,保证团队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四)创新团队资助经费用于团队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组织学术活动等,专款专用。凡使用团队经费取得创新成果(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申请知识产权、进行成果鉴定等),均应标注中文“内蒙古民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字样。根据建设成效滚动资助。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请相关学院依据研究专长结合学校支持办法要求自主选定研究领域,凝练研究方向拟定团队名称,可申报1—2个团队。

2.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学术创新团队,在交叉领域开展研究,注重创新团队骨干成员之间研究方向的有效整合。

3.团队首席专家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团队成员学缘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认真审核材料,推荐统一上报。

2.社会科学处审核材料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后公示3天,如无异议执行资助建设。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请书(附件1)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单独装订成册2份;汇总表(附件2)盖章提交1份。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内容要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下班前。

3.电子版申报材料及申报清单通过邮箱发送至nmdskc@163.com邮箱,纸质材料上报励志楼419办公室。

联 系 人:宋金平

联系方式:8313249

 

附件1:内蒙古民族大学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附件2:内蒙古民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汇总表.xlsx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