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征集学术论文和理论文章的通知》并做好校内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征集学术论文和理论文章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展示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发表十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产生的优秀研究成果,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 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征集有关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及理论文章,择优编撰成果辑录。
为做好我校相关征集报送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主要征集自2016年5月17日以来我区理论研究人员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学术论文和理论文章及区外研究人员公开发表的与我区各项发展密切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论文和理论文章。包括但不限于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及历史性变革、中国式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自我革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明交流互鉴、边疆治理等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的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等内容。
2.学术论文及理论文章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观点鲜明,符合规范,严禁抄袭、剽窃,无知识产权争议 。
二、报送要求
1.作者报送材料需提供公开发表的原文扫描件、原文 word电子版(需在文尾标注作者姓名、发表的期刊报纸名称及期次或日期),文档名称请以“作者+单位+论文(文章)名称”命名。同时,请认真填写《学术论文和理论文章汇总表》(见附件),并统一提交。
2.各学院每一年度(2016年5月17日至今)至少报送1篇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报送数量上限不做要求。
3.各学院需在9月26日(周五)17:00前将报送材料统一发送至社科处邮箱:nmdskc@163.com,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联系人:武阅文 联系电话:0475-8313249 18742590613
上一篇:无